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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0年离婚,现双方同意更改离婚协议,请问应该到哪办理?
本人在2010年离婚,现双方同意更改离婚协议,请问应该到哪办理? 本人在2010年离婚,现双方同意更改离婚协议,请问应该到哪办理?离婚前的一套房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归我所有,现想更改为男方所有,等女儿18岁后转给女儿,请问这样应该需要公证还是重新签订协议?
2015-01-13 22:11 135767……(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5-01-13 22:29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可以单方面提出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2 谢崇慧律师  2015-01-13 23:00
从新签订补充协议
3 110网律师  2015-01-14 10:41
可签订补充协议
4 110网律师  2015-01-14 12:15
重新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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