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真的要赔偿她对我的付出? 我和我女朋友谈恋爱(还没结婚成家),以前是她追我的,后来被她感动了就很快我们走到了一起,但是在我们好的同时她在不听我劝的情况下把手机给当了,还有一只戒指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当掉了,但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费上面我也用到她当东西所得来的钱,现在我们俩吵架要分手了,她要我赔她当手机和戒指的钱,她说因为我用到了,因为是我和她2个人一起用的,所以要我赔一半,这方面您是怎么看的?因为这是在她隐瞒我不知道情况下,也是她在不听我劝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事情,所以不是我逼迫她这样做的,但是她现在苦苦要求我赔偿,我什么都不懂特地来请教下律师您,请问我是否真的要赔她?或者换句话来说她有没变向敲诈的说法呢?因为还没结婚所以当掉的东西或者我在她身上所用到的钱没定为共同财产,如果赔的话是按什么比例来计算的?
2011-01-02 23:20 waz212……(浙江-嘉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1-03 09:04
你好,建议你们最好协商,感情引起的债务纠纷是最说不明白的。如果真有走法律程序的话,女方当的是自己的手机的话,你花的钱要赔,但赔多少当时也没借条什么的,不好认定。赔的话法院只有以你们提供的相关证据本着公正的宗旨判。
2 110网律师 2011-01-03 22:14
如果确实使用了对方的钱,还是应该予以适当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