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律师,我有一件关于房产继承的案件,如下:我爸在1997年 请问各位律师,我有一件关于房产继承的案件,如下:我爸在1997年,叫别人代笔立了一份遗书,遗书里面明确了,等他百年以后,房产所有权转移给我,我妈1992年就去世了,我爸2001年也去世了,我现在想过户这房产到我名下,问题是这份遗书没有公证,代笔的人也没签字,最后只有我爸的亲笔签名和我,还有我爱人的签名,如果走司法程序的话,能有几层机会过户到我名下?
2015-01-12 20:30 ask201……(江西-南昌市)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振中律师 2015-01-12 20:44
该房产是否为您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您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您父亲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他的那一部分房产,即房产的二分之一,超过部分无效。属于您母亲的那部分遗产如果您母亲有益处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是属于您父亲的个人财产,他完全有权利以遗嘱予以处分。代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遗嘱人不能自书的情况下由他人代书,且必须有代书人的签名;但由于该遗嘱有您父亲的亲笔签名,应该视为您父亲的自书遗嘱,而非代书遗嘱,但是否有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