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和我老公分居快四年了,小孩一直我自己带着
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和我老公分居快四年了,小孩一直我自己带着 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和我老公分居快四年了,小孩一直我自己带着,我已经诉讼离婚了,第一次开庭男方缺席,现在第二次开庭,如果男方还缺席,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2015-01-11 22:41 ask201……(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01-12 08:26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2 110网律师  2015-01-12 10:29
符合感情破裂的条件,即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则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很多,重婚、性无能、通奸、家暴等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