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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婚姻纠纷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婚姻方面的问题。我和我先生因为性格不和,不想继续婚姻。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他经济损失,并要求分割我名下的两套房产。可我的房子都是婚前买的,虽然装修是陆续装,但是由我父母出资。并且在这两年中,对方对我实施了三次家庭暴力。我想问问,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对我进行赔偿?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我该怎么主张?谢谢您。
2011-01-02 09:10 fkl3372(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1-02 09:13
你好,婚前财产对方无权分割。有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对方给你一定数额的离婚损害赔偿金。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本着有利于其成长的宗旨判决。
2 何峤巍律师  2011-01-02 09:28
    你所提的两套房产,属你婚前个人财产,无论经过多少年,也不属于对方,离婚时对方也无权主张分割。
     因在你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三次对你实施家庭暴力,你可将相关证据提交法院,如果能够认定构成家庭暴力,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不分或少分男方的财产。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应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生活的角度判决归哪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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