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离婚孩子抚养权和财产问题 老婆娘家起诉离婚,房产证是只有男方父亲名字,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法院判给女方一半房产吗?在哺乳期间,法院会把孩子判给女方,那么有没有特殊情况判给男方,女方本人眼睛残疾,无劳动能力,但女方家有钱?那孩子判给谁?
2015-01-10 17:58 舜曦同天(江苏-扬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1-10 18:03
这是可以争取的
2 葛涛律师 2015-01-10 18:07
您好:
1、房产属于男方父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1、房产属于男方父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3 成红五律师 2015-01-10 18:37
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与男女双方无关是无权要求的;抚养权如果有争议,两周岁之内一般归女方。
4 陈晓云律师 2015-01-10 18:43
不属于。
5 110网律师 2015-01-11 19:11
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孩会判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