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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13年8月21因炸骗被抓,关在深圳宝安看守所,判刑两年
我老公是13年8月21因炸骗被抓,关在深圳宝安看守所,判刑两年 我老公是13年8月21因炸骗被抓,关在深圳宝安看守所,判刑两年。14年12月9号被转移到广东邵关监狱,(今天才听朋友说的转了监狱)我是15年1月4号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目前我还在等法院通知)请问被转移了法院会接收这案子吗?还能离婚吗?我该怎么做?求助 谢谢!
2015-01-10 10:24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5-01-10 11:35
仍然要正常处理。可等通知。需要帮助可电话咨询
2 任玉山律师  2015-01-10 10:26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 江珍来律师  2015-01-10 11:55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4 付成刚律师  2015-01-10 22:43
已经受理的,不因被告的转移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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