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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朋友以投资某公司为名,向我借款10万元
2012年朋友以投资某公司为名,向我借款10万元 2012年朋友以投资某公司为名,向我借款10万元,借条约定一年后还款,月息2分,每月支付利息。后来陆续以各种理由,高额利息向我和同事借款。累计借款130多万。于2014年10月底失联。后来查到 当初他所谓投资的某公司根本没有注册过。请问是否可以告其诈骗?以不存在的公司向朋友借款,且明知没有偿还能力还陆续借款。是否属于诈骗?
2015-01-09 16:42 114403……(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1-09 17:45
如果确系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涉嫌诈骗。
应及时提出刑事控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5-01-09 16:43
这是诈骗
3 何峤巍律师  2015-01-09 16:46
涉嫌诈骗
4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1-09 17:21
你好,收集证据,起诉,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5 李云鹤律师  2015-01-09 22:41
可以先委托律师调查他的资产状况,有资产的话,可以起诉查封。告他诈骗,也可以,看公安立不立案了
6 张向锋律师  2015-01-10 17:17
建议及时报警。
7 李军律师  2015-01-12 16:14
1、可以报警;
2、可以起诉追讨。
3、尽早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建议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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