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续期间双方商定债务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老公最近执意要和别人合伙做个生意,但是我们所有的人都不看好(包括我大姑姐和姐夫),所以我担心老公和别人做生意赔本,到时候牵扯到我和孩子的正常生活(我们还有房贷,孩子上初中,还有我婆子也和我们住)所以我想和老公协商写个债务协议,证明从现在开始,他的每笔债务和我没有关系,都是他自己孤注一掷的乱投资,一切债务他自己承担。不知道写这样的协议有用没?谢谢,希望律师朋友能帮下我,谢谢
2015-01-09 12:32 风静清(陕西-西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01-09 12:33
你好,协议不对抗第三人。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5-01-09 12:39
在夫妻内部有效
对知情的第三人有效
不可以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
对知情的第三人有效
不可以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1-09 13:16
一般内部有效
4 陈晓云律师 2015-01-09 13:56
只在你们之间有用,对外人无约束力。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1-09 14:02
你跟你老公之间的协议,只对你们自己有效,不能对你俩之外的人产生任何约束力。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1-09 14:25
夫妻之间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一般只对夫妻之间有效,具体要看借款时是否明确与债权人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等详细情况确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7 康治斌律师 2015-01-09 17:10
只在你们之间有用,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句话说,对第三人无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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