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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判决书送达问题
关于判决书送达问题 本人(原告)与他人民事纠纷一审已判决,但三被告(同一家庭成员)都去了外地,致法院不能直接送达判决书。起诉时,法院用的简易程序审理,只有一被告收到传票(此被告无民事责任),三被告都未出庭。
被告能有挖机在本地出租,与人合股的砖厂在生产,春节应该是回来的,现在法院建议我同意用公告方式送达,法院的说法可以接受吗?如果对方二审,执行阶段,都采取同样方法,又该如何应对?
2015-01-09 09:27 zaj198……(湖北-黄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罗建华律师  2015-01-09 09:31
你没说清楚,
2 陈晓云律师  2015-01-09 09:35
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的,需要公告送达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1-09 09:48
你好,判决生效后你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4 110网律师  2015-01-09 10:04
应采取公告送达
5 110网律师  2015-01-09 10:28
你好 ,你可以公告送达,只是时间比较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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