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身确实亏损严重的,根据工商部门要求进行了登报清算注销后,股东要承担责任么? 三万元注册资金的有限公司本身确实亏损严重的,根据工商部门要求进行了登报清算注销后,跟公司有合同关系的人以合同纠纷起诉公司股东,说注销时未书面告知他,要股东赔偿损失10万元。
股东应该承担责任么?承担多大责任?清算报告中有一句“若有未清偿的债务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法院观点:因未书面告知,所以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而非有限清偿责任 。
股东应该承担责任么?承担多大责任?清算报告中有一句“若有未清偿的债务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法院观点:因未书面告知,所以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而非有限清偿责任 。
2015-01-08 15:52 needyo……(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1-08 15:55
这是不对的
2 110网律师 2015-01-08 16:01
法院该观点有偏颇,对此问题本律师有过专门研究,可联系本律师。
3 110网律师 2015-01-08 17:23
公司注销前有经过清算吗?如果没有,可以要求股东承担清偿责任的。有经过清算但没有通知债权人,那是清算组成员的过失,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和司法解释有规定的。 我的补充: 2015-01-09 12:20
建议你带上材料,我看下,看看能不能有其他的方式帮助你。你考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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