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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董事长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您好,律师!
    我是一个合伙企业的股东。2014年2月,公司董事长为了私利,利用职务之便,故意违反股东会议决定,玩忽职守与一开发企业签订了一个垫资工程承包合同,致使公司遭受了五百多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请问:该董事长的不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他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他是否应当赔偿?股东应当通过什么途径合法维权?

     请给予法律帮助,谢谢!
2015-01-08 07:39 133302……(重庆-荣昌)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黄洁玲律师  2015-01-08 10:33
你好,合伙企业是私人企业,董事长的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董事长有违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之处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有关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向董事长追偿。
2 110网律师  2015-01-08 11:13
如果有确切的利益输送关系存在,则属于职务侵占,构成犯罪,对属于侵犯合伙人利益,要严格按照合伙协议来,如果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也要按协议来办。
3 刘小灿律师  2015-01-08 11:54
是否构成犯罪,不但要看你所说的事实,还要看你所说的有无证据
如果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目的,为非法目的,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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