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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有一辆助力三轮车,朋友酒后驾驶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该助力车上的四人一死三伤
本人持有一辆助力三轮车,朋友酒后驾驶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该助力车上的四人一死三伤 本人持有一辆助力三轮车,朋友酒后驾驶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该助力车上的四人一死三伤,经法院判决,娇车驾驶人承担责任的百分之三十,驾使助力车的承担百分之七十,本人承担连带责任,请问这个连带责任如何划分?
2015-01-07 21:09 ask201……(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武传清律师  2015-01-08 12:10
连带责任不划分,请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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