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和别人合伙开饭店,从我这里陆续借走10万,没有打借条,能起诉么? 2013年10月,我同学(湖北人,已婚,妻子是沈阳人)在沈阳和人合伙开饭店,开始时资金紧张,向我借钱周转,后来跟我说这钱作为投资用在饭店了,赚钱了他分我,不赚钱他把本金还我。我都是通过银行转账打给他的,他也没有给打过收条,也没有给我写过投资的协议,现在饭店黄了,他也没有能力偿还欠我的钱,我只有和他的谈话录音及汇款记录。在录音里他承认我借给他10万元,也承认失败了我的本金还我。我如果起诉他,是以借贷关系起诉么?
2015-01-07 18:19 盖奇科技(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01-07 18:23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以便给予正确的解答,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隋新律师 2015-01-07 18:30
你好,建议携资料当面咨询。
3 梁志律师 2015-01-07 20:00
可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