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和丈夫于今年3月在北京买房,4月结婚。首付有15万是借款,贷款+利息有72万,均要在今后婚后共同偿还。但现在房本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按照新婚姻法规定,此房屋产权就属于丈夫一个人。因为我们现在有贷款,不知道如何我才能证明此房子属于2个人的共同财产?如果银行现在不能添加名字,是否应该去做财产公证?
2010-12-31 14:58 LbM5738(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锐律师 2010-12-31 15:02
该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不用证明。
2 赵亮律师 2010-12-31 15:05
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目前的状况不能增加你的名字,只能你们之间做财产协议,约定该房屋为你们二人共同所有,可以将协议作公证。
3 李同红律师 2010-12-31 15:18
你好,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谷友军律师 2010-12-31 15:42
新婚姻法还未实施,对你的情况不适用,应认定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若避免以后起纷争,婚后还贷时注意留好存款回执。
5 孙新律师 2010-12-31 16:11
可以用财产协议约定的方式确定为你们共同共有该房产,新婚姻法的规定没有实施还不能适用.
6 孙新律师 2010-12-31 18:24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自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改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与《婚姻法》的新规定相抵触而失效。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被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该房产将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想把婚前个人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共有房产,或者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你也可以选择不与对方协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证明对方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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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被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该房产将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想把婚前个人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共有房产,或者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你也可以选择不与对方协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证明对方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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