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构成肇事逃逸么?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我骑电瓶车在慢车直线行驶,突然从人行横道冲出一位老太太,扑倒我的车,我和老太太都摔倒了。我起来第一时间把她扶起来,然后问她需不需要去医院看看,她说没事,到旁边坐坐就行了,然后我看她没什么就直接走了,我这样算是肇事逃逸么?伤者现在住院,手骨折,我想问下我到底需要承担多少责任,以及赔偿多少钱?因为伤者家人说费用需要四10多万,希望各位律师能帮我解答,谢谢!
2015-01-06 15:58 懵懂的小青年(安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5-01-07 11:31
伤者家人要的费用过高。协商不成,可以等待对方起诉解决
2 韩莉律师 2015-01-06 16:24
原则是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事故当时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证据来认定双方各自过错程度。
3 弋志刚律师 2015-01-06 16:28
不算逃逸,也不构成《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
建议报警,由交管部门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根据鉴定意见确定伤残等级,有了伤残等级、责任比例才能确定赔偿数额,医疗费也一般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比例可以不同于责任比例的)。
建议报警,由交管部门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根据鉴定意见确定伤残等级,有了伤残等级、责任比例才能确定赔偿数额,医疗费也一般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比例可以不同于责任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