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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扬州,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前在江苏昆山贷款买的房子,主贷人是男方
我在扬州,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前在江苏昆山贷款买的房子,主贷人是男方 我在扬州,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前在江苏昆山贷款买的房子,主贷人是男方,协议离婚后,协议书上写明房子归女方和孩子,房贷由男方归还,车子归男方,可是现在男方不愿意在缴还房贷。房产证要到6月份才能领到,现在女方手上只有购房合同,是双方的名字,(在没有离婚前)。如果现在男方真的没有在缴还房贷了,女方应该要怎么办?是等着银行起诉吗?银行真的起诉了,还能够再补交吗(女方自己),对男方有应该是怎么样呢?
2015-01-06 09:20 微信用户(江苏-扬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01-06 09:31
女方还了以后按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
2 张勇律师  2015-01-06 09:42
可以依法起诉男方
3 成红五律师  2015-01-06 20:28
通过诉讼解决财产和债务问题。
4 110网律师  2015-01-07 08:54
可以先缴,再向男方主张。
5 唐爱全律师  2015-01-08 19:48
银行可以向你们双方主张还贷义务;如果男方不还,你在还了之后可以向男方主张返还相应的贷款;对于男方不按约定将对孩子的抚养权归还于你,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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