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纠纷 我是某企业一名铲车驾驶人员,因公司才成立不到一个月,一些保险及相关的手续都在进行中,并没有成熟,这期间发生一案件.一次我在倒车时,无意中碰到一名外来人员,造成骨折,车子倒车时是有铃声提示路人注意的,可能因当时事未注意造成,现今当事人已看好,要求我赔偿医药费4000元,加精神损失费18000元,合计人民币22000元,因数目太大,是否都应我来承担,力求咨询,谢谢
2010-12-31 10:04 Vqn929(江苏-盐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0-12-31 10:07
让对方向法院起诉,本案应由你所在企业承担责任,因为你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他人损害,应由单位承担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12-31 10:48
你是职务行为,伤者的损失应由你所在的公司承担.
3 柏志海律师 2010-12-31 13:39
还是让对方诉讼法院为好,承担的数额没有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