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市人行天桥工地做事,但出事地点在包工头安排的一个位于长沙县的厂房内 在长沙市人行天桥工地做事,但出事地点在包工头安排的一个位于长沙县的厂房内,于12月12日被钢管砸到脚背趾骨1、2、3根骨折错位,内固定4根钢针,包工头出了前期医药费,其他费用不肯出,没有合同,属于临时工性质,我该怎么索要赔偿?
2015-01-05 20:37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蒋良勇律师 2015-01-05 22:01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包工头在自己工地上做事受伤能否算工伤
6个回复工地出事死的人了,房东和包工头签了合同,而我没有和包工头签合同
3个回复你好,我在建筑工地承包轻工活,上面还有一个包工包料的老板。当时只谈了活的价格,没有合同
2个回复我想请问下。我是一个包工头,我在德昌一个公司承包了工地,然后工地完工了,公司还拖欠人工工资
2个回复我父亲在浙江嘉兴的一个工地干活被一块钢板砸断了左大腿,公司让包工头一两万把我爸给打发了我们不愿意
3个回复你好,可以帮我查看1下吗,我以前在北京,等1个包工头干工地,那时候干包工
0个回复家住长沙市长沙县一个农村,由于政府征收属于经济开发区,家有四口人,一个户口,房屋应有一百四十多平方
1个回复我的一个清包工程,是座厂房四个月的工期快干二年了,因为材料耽误而且工程款不到卫倒至工人工资托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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