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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补偿费未执行。
离婚后房屋补偿费未执行。 十年前我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当时我前夫已没有了正式工作与其母亲同住两室一厅(婚前我和孩子也此住)。法官说:其母不是被执行人无法执行房产。拖欠至今。现在老人已去逝,我再次联系法官,换成新法官了,我告诉他:老人已过逝,前夫已成家具备执行条件了。他却说房子不能动,不能把他们赶到马路上去,夫妻财产不能动(车子,存款都是现妻子名下)。就这样拖着,怎么办。
2015-01-05 15:56 135122……(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齐志龙律师  2015-01-05 16:31
积极联系法官
2 孙金刚律师  2015-01-05 16:53
如果是唯一一套住房不能拍卖,但具有执行条件拒不执行可以申请拘留被执行人。
3 韩士队律师  2015-01-05 17:00
你好:积极提供可执行财产
4 孙瑞岭律师  2015-01-05 19:01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应该及时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5 刘秀章律师  2015-01-05 20:21
可以为其租房,要求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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