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最后2期未还,事出有因,担保公司扣车并让我支付高额违约金,合理吗? 本人于2011年12月由担保公司担保贷款购买轿车一辆,共贷款9万元,分3年还清,共36期,每期2775元。我于2012年1月开始正常还款,2014年11月份时,因个人原因未还当期车贷,造成逾期,因为我计算的本身车贷就只剩下2期,自己也没太在意,准备下月一起还上,结果在12月份收到银行短信,说一共还欠款8800余元,当时自己觉得不对,2012年1月开始还款,2014年12月就应该36期结束了嘛,现在应该只剩下2期5500余元,怎么会有8000多元呢,因为当时本人在外地出差,想回来后到开户行查流水搞清楚后再一次性还完,我就故意没去接着还贷款了。结果造成2次逾期后,担保公司现在强行扣车,让后我交2万元违约金,还有欠的8000多的尾款,才能还车。。我觉得违约金太高,像这种情况怎么维权?谢谢!
2015-01-05 13:10 poul_m……(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1月05日 13时14分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 110网律师 2015-01-05 13:18
违约金过高,可以诉讼解决。
3 都燕果律师 2015-01-05 14:06
对于此情况,如果你方违约,对方可以要求你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按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确定,但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