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好心的律师 我有一亲戚,因建筑工程欠材料款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叫到法院,后来交了一部分钱,由本人和另外一个人担保后出来。在今年本人替还了4万多,每个月5000元,现在根本没有能力再每个月5000元还款,想申请从本人的工资去扣除,可以吗?应如何办理手续?另一个担保人法院都没有去执行,法院当时同意我担保应该也是我有工资才同意的,请教好心的律师做个答复,另法院一直叫我本人与债主沟通,是否合理?
2010-12-30 21:31 kangji……(福建-泉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2-31 13:51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