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的问题 1.第一份协议:我家有女儿3个,父亲已故,财产分为4份,母亲和三个女儿均分每人一份,母亲死后把他的那一份继承(其实这里不能写继承的,但先前不知道,已经这样写了)给女婿,每人(母亲,三个女儿,女婿)都签了名,还盖了手指印,还有一个见证人是舅舅,也签了名,盖了手指印,但没有到公证处公证。 这份协议里面已经有错的东西,是否还生效?
2. 过了几个月母亲又写了一张遗嘱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了女婿,又在公证处公证了。请问以哪张为主?
第一份协议已经和第二个遗嘱相抵触,第一份遗嘱是否生效。
谢谢!
2. 过了几个月母亲又写了一张遗嘱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了女婿,又在公证处公证了。请问以哪张为主?
第一份协议已经和第二个遗嘱相抵触,第一份遗嘱是否生效。
谢谢!
2010-12-30 19:18 569(浙江-金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12-30 20:58
已经回复过了!前面的有效!公证的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