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动手打人反被打伤,怎人该哪方承担? 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因工作事情跟别人发生口角,结果对方3个人其中一个先打啦2拳给我朋友,我朋友打在了对方的脸上,之后他们群殴拉我朋友。最终结果确实我朋友没受什么伤,第一个打我朋友的眼角打破啦缝拉好几针,这个责任还有医药费应该是由哪一方来承担?谢谢!
2015-01-04 12:36 liming……(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5-01-04 12:49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武传清律师 2015-01-05 15:53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请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