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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过户问题
拆迁安置房的过户问题 在成都买的拆迁安置房,过了两年,取房产证的时候,现在卖家要求支付更多的钱,达5万元,加上过户费,达10万元,以前仅仅买房子的时候,是通过了中介公司进行公证了的,现在卖家以房产证威胁,应该怎么办
2015-01-03 20:20 YOU151……(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5-01-03 21:51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要求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5-01-03 20:22
依法维权
3 陈晓云律师  2015-01-03 20:27
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卖方按原合同约定协助办理过户
4 张  静律师  2015-01-03 20:28
是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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