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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单位没给上保险,也没有工资条之类的证据,请问怎么办?
9年单位没给上保险,也没有工资条之类的证据,请问怎么办? 从1999工作到现在,单位从2008年后给才给上的保险签的合同,今年年满50岁了,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给补交之前9年的保险,请问该怎么办?
2015-01-02 10:09 明天会更好9……(北京-西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何峤巍律师  2015-01-02 10:11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2 徐卫东律师  2015-01-02 11:10
请描述您回答的内容…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怀向阳律师  2015-01-02 17:07
你好,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孙新律师  2015-01-02 18:01
违法解除可以向 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赵剑律师  2015-01-02 19:50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纠纷涉及的赔偿比较多,具体有以下几项: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者以现金补偿;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解除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6、未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
7、收取押金、证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须返还。
6 孙新律师  2015-01-03 13:14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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