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怎么算?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于2010年11月份开始筹备酒楼开张,规定每月15号结算上一个月的工资,所有员工从11月份开始算工资。在本月16号发上个月工资后,几个服务员和部长一起提交辞职申请书,没有经过批准也未交接工作(年底招不到人),就不干了(提交辞书后5天内)。当时由于酒楼刚开张,又是第一次接触餐饮业,劳动合同还没有和员工签定,计划于2011年1月份开始签定劳动合同的,但现在几个员工没有经过批准就自动离职,给酒楼带来了很大损失,在那几天,剩余员工的心都不定。按这个情况,我们有没有权力不给他们发2010年1号-15号的工资呢?
2010-12-30 12:00 jerryw……(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31 10:38
工作满一个月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满一个月后的双倍工资。并可以随时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