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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经理签署的结算单(无企业法人签字和公司章)可以起诉公司来支付吗?
工程项目经理签署的结算单(无企业法人签字和公司章)可以起诉公司来支付吗? 我有公司与建设单位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此合同明确写明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为XX(人),我则为此工程项目的管理者(合同内也明确注明了我的职务,但与公司无劳动合同,此工程是项目经理挂靠公司,用公司资质并向公司缴纳管理费而承揽的工程,虽然如此,但项目经理也是公司的管理人员,有公司买的社保和建造师证书为证),现工程已完工,但项目经理因其它原因己资不抵债,已无偿还能力,我在工程建设期间为项目经理代付的工程款以及我的部分薪金均未支付,但对我出具了结算单,象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来支付吗,胜算有几多?
2015-01-02 04:25 Czkllk(四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1-02 09:11
按照你的说法来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代付的工程款是公司债务需要诉讼解决,薪金部分属于劳动争议部分,需要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你带上资料面谈
2 龙成律师  2015-01-02 09:37
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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