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时问题 您好,我在客服中心工作,主要是接听电话。是倒班至的。最近话务量猛增,就要求我们加班。导致一周有好几天都是12小时工作。休息的那天不能休息。如果休息的那天我们不上班的话,需要开病假条。否则算旷工一次。我们有夜班,最长的夜班是从14:00-转天8:00。然后加班不给劳动报酬。等到不忙时,还我们工时,而且是单位安排什么时候还?这样能告赢吗?
2010-12-29 21:42 苍天不老(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12-30 09:59
加班应当自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2 孙新律师 2010-12-29 23:02
违法。加班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加班不能调休的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3 齐志龙律师 2010-12-30 10:45
加班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企业原则上都是标准工时,如果是综合工时需要去劳动部门备案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部分可以视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