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 甲在路边等人,乙,丙,丁也同时在路边,(甲方和乙,丙,丁互不相识)其中喝醉的乙上前和甲搭讪,对甲胡搅蛮缠,丙,丁见状上前对甲拳打脚踢,甲还击,接着乙,丙,丁同时对甲大打出手,甲拿出身上一把小刀还击,互打过程中甲用刀将乙致受重伤,丙轻伤,送医院后乙失血过多抢救后第2天死亡,甲后来在一公共场合被抓捕。以上情况是过失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
2010-12-29 21:36 期望12(江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12-29 21:44
故意伤害致死
2 孙新律师 2010-12-29 21:52
应当是故意伤害致死,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被害人也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0-12-29 23:13
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会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要附带民事赔偿。因死者对本案的发生负有过错,甲可以从轻。具体量刑要看详细案情和证据。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