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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九年前拆迁,老人把当时拆迁的安置房写的小儿子的名字,无个人土地证和房产证
老房子九年前拆迁,老人把当时拆迁的安置房写的小儿子的名字,无个人土地证和房产证 老房子九年前拆迁,老人把当时拆迁的安置房写的小儿子的名字,无个人土地证和房产证,有集体土地证,后来老人老年痴呆,现在小儿子要求另外三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乌,另外子女同意共同赡养老人,但要把这套安置房拿出来平分,请问法律支持吗,当时拆迁安置时,老人把新房直接写成小儿子的名字是否有效
2014-12-31 09:07 ask201……(江苏-泰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12-31 09:13
子女可以共同协商解决。房子在拆迁之前是老人的,他自己将房子给小儿子是有效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31 09:13
所有权人是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的,另外这与赡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4-12-31 09:09
老人处分财产,不影响其他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4 张  静律师  2014-12-31 09:10
没有效力
5 成启峰律师  2015-01-01 00:17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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