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方面的问题.咨询帮助.如何处理 我在浙江一家机械公司3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在5月份被调到安徽宣城公司工作.名义上安徽公司是浙江公司的子公司.具了解.两家公司的法人不同.能理解成同等关系的两家公司吗.我与安徽公司没有任何书面协议的劳动合同.但实际上是确定了劳动关系.在安徽工作了7个月.由于安徽公司要搬迁.公司需要注销掉.而在安徽公司所有的有合同员工是要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这个补偿我有权利获得吗?.该公司没有为我交任何社会保险.期间加班也没有加班费.不给员工放假.强制劳动.待遇低.无意扣款.我能使用什么手段来保护我的劳动者利益呢.请求回答.很感谢.
2014-12-30 18:22 huangg……(安徽-宣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30 18:27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