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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已离婚过一次】经介绍人介绍认识并付彩金68000元结婚并领结婚证举办仪式
男方和女方【已离婚过一次】经介绍人介绍认识并付彩金68000元结婚并领结婚证举办仪式 男方和女方【已离婚过一次】经介绍人介绍认识并付彩金68000元结婚并领结婚证举办仪式,结婚一年两人大多数时候因工作地点不同地方几乎没有一直同居生活,女方却因各种理由要离婚。请问一下彩礼能要回来吗?
2014-12-30 15:33 ask201……(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丽媛律师  2014-12-30 15:36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王一流律师  2014-12-30 15:37
这种情况是很难的了。
3 110网律师  2014-12-30 16:07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 陈晓云律师  2014-12-30 16:43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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