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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要借款
如何追要借款 我家人2003年给一个人借了一万元钱,当时说好是有息借款。去年好不容你把本金要回来了,但是对方不支付利息,一万元的借条我们也没有给对方。这快一年来,我们不停的问对方要利息,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态度也很恶劣。我不知道这个钱还能否要到,如果可以应该走怎么样的程序?借条内有只有:“今借***一万元整。借款人:***。借款日期:2003年8月17日”。
2010-12-29 18:36 mmxnr(陕西)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29 18:45
如果借款中没注明利息的,为无息借款,除非您有证据证明双方口头约定了利息。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29 22:34
应当可以
3 康治斌律师  2010-12-29 23:1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你们的借条可知,借条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故应视为不支付利息。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双方口头约定了利息;
    3,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利息,是否支持由法院裁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30 08:19
时效问题
5   2010-12-30 10:57
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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