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贷款是否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我跟我丈夫去年12月份领的结婚证,但是他在我们结婚前房子抵押,我并不知情,现在法院找到我,说我跟我丈夫是夫妻关系,要求我承担债务。我领结婚证之后我父母给了我一笔不小的钱,存在我的名下。请问这个债务要我来承担吗?我的那笔钱款属于我个人还是说是跟我丈夫的共同财产?我现在可不可以取出转回我父母的名下。请您尽快回复,谢谢。
2010-12-29 16:27 aaabab……(江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0-12-29 16:36
您好,婚前设定点抵押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无需偿还。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您无权把你丈夫的那部分转回你父亲名下 。
2 110网律师 2010-12-29 16:49
婚前设定抵押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偿还。 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您无权把你丈夫的那部分转回你父亲名下 。
3 孙新律师 2010-12-29 17:47
婚前贷款由贷款方偿还;如果婚前所贷在婚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