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诉找什么部门 由于国家要修建某项工程,以前父亲建的房子为儿子三兄弟共同所有,后其中两儿子自己又建了一房屋,政府拆迁只给与住在老房子里的儿子补偿,理由是其一直住老房,另两儿子没在老房住,老父亲也没有参与老房的建设,房子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同村相同情况的人得到了补偿,理由是他们的老父亲参与了老房的建设,县管事领导说,土地归国家所有,想收回就收回,不拆老房子的,叫拆迁队强行拆除,这样对吗?县政府相关领导还说,村里同一情况的只要有一户人家有补偿,其他的都有,但是后面上头有关系的人请政府领导吃了饭,他们就得到了一定的补偿,没有关系的人却没有,这种情况应该向什么部门反映
2014-12-29 21:26 农民老汉子(广西-桂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12-30 09:14
县政府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向上一级的政府反映。
2 李庆标律师 2014-12-30 08:26
可以向上一级政府投诉。
3 孙新律师 2014-12-30 16:43
这是不合法的拆迁行为,给的补偿安置不合理是可以申请复议或起诉维权,依法争取最大限度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