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案件可否对儿子起诉,放弃女儿。 老人有三儿两女均已成家。儿子不赡养老人,女儿平时还时常看望。老人能不能只起诉儿子,而不起诉女儿?
2010-12-29 13:27 白巧克力(北京-崇文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电话:13801026893 2010年12月29日 14时04分
您好,法官应依个案灵活处理。在原告只起诉部分子女的情况下,法官应当向原告说明赡养老人是每位子女应尽的义务,其有权起诉每一位子女。如原告仍坚持只起诉部分子女,法官应征求被起诉子女的意见,如无异议,即按原告起诉处理,如被起诉子女有异议,且能提出正当理由,则应依职权追加未被起诉子女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2 罗远水律师 2010-12-29 13:31
老人的赡养案件可以只起诉儿子,不起诉女儿,但儿子不承担女儿按份应承担的赡养义务。
3 孙新律师 2010-12-29 13:35
可以,但是只能要求儿子承担自己的那部分赡养义务,女儿那部分的赡养义务视为老人已经放弃。
4 谷友军律师 2010-12-29 13:38
可以。
5 赵亮律师 2010-12-29 14:06
可以只起诉儿子,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6 孙新律师 2010-12-29 18:37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