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 我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已经工作了1.5年,公司只听与我们合作方的一面之词,在我患病期间,把我辞退(要么我自己辞职,要么公司开除我 ),于今年9月份停止我的工作。我们是搞水稻制种,10月20日合同结束。现在事实问题出在合作方,他们既没技术有没资金,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收公司和农户的水稻种子。到目前公司都没有给我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能要求公司给我一定的赔偿吗?
2010-12-29 10:32 tpB9183(广西-桂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30 16:36
公司提前接触合同需支付你补偿金,为一个半月工资。没有提前通知你还应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