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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谁能帮我解释一下“公伤”的意思
请问谁能帮我解释一下“公伤”的意思 我朋友是公务员,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单位让家属给其申请公伤,不是工伤,我想知道“公伤”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政策吗?为什么不能评为因公牺牲?
2010-12-29 09:14 路人一甲(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0年12月29日 09时59分
主体身份不同,公务员和企业职工有区别
2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0-12-29 09:18
主体不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才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
3 110网律师  2010-12-29 09:18
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公伤问题。
4 李同红律师  2010-12-29 09:31
您好,公伤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履行国家、政府、法律赋予的公务过程中受到意外的伤害。但目前法律上只有“工伤”。行政事业单位因公负伤的比照“工伤”处理。
5 贾金勇律师  2010-12-29 09:44
公伤;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履行国家、政府、法律赋予的公务过程中受到意外的伤害。(工伤;是指企业的员工,在生产和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的事故)   
但目前法律上只有“工伤”。行政事业单位因公负伤的比照“工伤”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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