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分配问题 律师你好:
朋友意外去世,去世7个月前结婚。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家5万元用于女方购买衣物、首饰、家电。去世后这些财物都被女方家拿走。男方家人可以要求退还同等金额的一半或者全部吗?有哪些法律依据呢?通过什么途径。谢谢
朋友意外去世,去世7个月前结婚。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家5万元用于女方购买衣物、首饰、家电。去世后这些财物都被女方家拿走。男方家人可以要求退还同等金额的一半或者全部吗?有哪些法律依据呢?通过什么途径。谢谢
2010-12-28 22:56 tianxi……(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0年12月29日 10时12分
已答复你
2 110网律师 2010-12-28 23:40
1、这不是遗产,是彩礼;
2、只能通过协商了,除非男方的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境困难,法院会酌情判决退回
2、只能通过协商了,除非男方的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境困难,法院会酌情判决退回
3 110网律师 2010-12-28 23:41
很难。女方购买的这些东西,一般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
4 谷友军律师 2010-12-29 07:57
如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一般是不能的。
5 李同红律师 2010-12-29 08:35
您好,应该是彩礼,但您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婚后没共同生活,或者因为给女方彩礼导致贫困,否则要不回。建议您通过诉讼解决,女方的衣物和首饰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归女方个人,但贵重物品、奢侈品因其经济价值过高应除外。电视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一半份额,这一半份额再发生继承,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婚姻法第十八条解释:【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解释:【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