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我和张家是同一村民组人(两家房屋相距约80米)。2008年,张家找我家商量,要修一条农用车道接通村公路,新修的这条农用车道会经过我家院坝和占用我家院坝前的一块地(约20平方米),我当时口头上答应了张家。现在马路已经修好1年,我想要回张家修农用车道所占用的我家士地,张家不给。这不是人走的必经之道,只是农用车的必经之道。请问这在法律上是相邻通行还是地役权?我有权要求张家还我土地原状吗?请专家们告诉我。谢谢
2010-12-28 22:40 gzzymm(贵州-黔东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2月28日 23时34分
1 是地役权,2 有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