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27个月,夫妻协议离婚,但是都挣孩子的抚养权。必须通过法院判断吗? 孩子27个月,夫妻协议离婚,但是都挣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爸爸跟人合伙开公司,孩子妈妈一直在同一公司帮忙。奶奶在老家,跟第二任丈夫生活。所以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跟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包括孩子父母也都住在娘家。孩子5个月的时候,妈妈查出来甲状腺癌,手术后已经治愈,但不排除会复发。爸爸工作特别忙,经常出差。现在双方读挣孩子的抚养权,必须通过起诉才能解决吗?孩子会判给谁?孩子的户口随母亲,爸爸的户籍室外地的。外公外婆现在没有工作,每月领3千左右的养老金,有房子,爸爸还没买房,有政府给的人才房。
2014-12-26 15:50 myname……(浙江-绍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12-26 15:54
是的。通过法院起诉。委托律师积极争取。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4-12-26 19:36
协商不成的,也只能判了。
3 110网律师 2014-12-26 16:09
协商不好,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4-12-26 16:42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 2014-12-29 11:22
如果协商不成就起诉争取抚养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