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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婚生育,家里不接受我们,我就在孩子40掏通过朋友送人了,当时没有办任何领养手续
我未婚生育,家里不接受我们,我就在孩子40掏通过朋友送人了,当时没有办任何领养手续 我未婚生育,家里不接受我们,我就在孩子40掏通过朋友送人了,当时没有办任何领养手续,她们给了我5500营养费,送人没几天我就后悔了,可是那时候没能力,现在我结婚了,想要回孩子可以吗?她们领养三年了,孩子能要回来吗?我是不是触犯法律了?
2014-12-25 23:44 ask201……(甘肃-嘉峪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12-26 08:44
可以。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2-26 09:38
你好:你有权要回来。因为收养要到民政部门备案登记,本案中收养关系不成立。
3 钟晶律师  2014-12-26 09:53
你好,可以去要的,不过你的行为确实是违法的,甚至涉嫌犯罪的。
4 高付华律师  2014-12-26 10:12
你好,可以要回
5 杨俊彬律师  2014-12-26 10:34
你好,没有办理领养手续,可以要回来,但是也得向对方赔偿一定的费用。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2-26 11:02
你好,可以要回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2-29 15:52
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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