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方告我方侵权伪造问题 我公司于外国公司签订合约,得到授权制造外方产品的合同订单。每次外方需要供货,会发出货生产通知到给我方,但如果按照外方通知的时间生产,出货时间肯定不能保证,所以我方都选择在接到通知前,先生产一批,因为双方都签订了合同。在2009年年初合同生效日期截止前,我公司虽在没有接到出货生产通知的情况下,为外方生产了一批货物,但外方确说这批货不要了,要我放把原材料退回去,而且还要我们把生产出的那批货自行销毁。我方多次要求外方支付一定赔偿金,再把货物处理,可是外方就是不要。无奈之下,我放选择自行处理销售该批货物。但在此时,外方人员告我方涉嫌伪造并销售外方货物。请问如此请款,应如何处理?
2010-12-28 09:48 wuqian……(浙江-金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28 09:57
该产品是否是专利产品?需要知道贵司和外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尽快将详情告知,如需帮助请电联。
2 110网律师 2010-12-28 09:57
缺少沟通。建议积极与对方沟通,友好协商解决为好。
3 倪振杨律师 2010-12-28 10:15
关键看对方是否对产品具有专利保护和合同是否有约定!
没有专利保护和约定的,可以自行生产和销售!
没有专利保护和约定的,可以自行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