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证明的问题 到新公司工作,需要离职证明,我在原先公司的工作经验与新公司要求的经验不符,弄了个与新公司工作经验要求相符的其他公司的假的离职证明(公章自己用ps的),只要新公司不去追查是不是没什么事?如果要追查是否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
2010-12-28 05:48 WUp5075(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0-12-28 10:05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上述规定:采取欺诈方式和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今后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上述规定:采取欺诈方式和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今后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28 08:09
采取欺诈方式和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今后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3 康治斌律师 2010-12-28 09:0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根据以上规定:采取欺诈方式和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今后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根据以上规定:采取欺诈方式和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今后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28 09:41
如果将来东窗事发,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5 2010-12-28 13:47
涉嫌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