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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砍伤两个叫脚腕、后被派出所调解了。现在四个月了发现脚腕活动量达不到、还能在做鉴定告对方吗?
被人砍伤两个叫脚腕、后被派出所调解了。现在四个月了发现脚腕活动量达不到、还能在做鉴定告对方吗? 你好、我是被人砍伤两个脚腕、眼部轻微骨折下陷、后来经派出所调解和解、当时鉴定轻伤1·2级、现在四个多月了左脚腕活动量很小、。医生说可能会走路影响了。请问目前我还可以在做鉴定吗?还能不能告对方?
2014-12-24 12:32 牛先生201……(河南-许昌)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浩律师  电话:13839030316  2014-12-28 21:27
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了!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12-24 12:34
可以进行鉴定了,可以起诉索赔的
3 110网律师  2014-12-24 12:35
可以主张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4-12-24 12:36
您好,如果达到轻伤对方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5 胡爱军律师  2014-12-24 12:37
如果鉴定为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追究刑事责任的,并可要求赔偿
6 王丽律师  2014-12-24 14:52
你好,构成轻伤及以上对方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依照法律你可以再次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7 李红彦团队律师  2014-12-24 17:06
可以进行鉴定了,可以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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