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产生费用保险公司还承担赔偿吗? 我驾驶机动车和一个骑自行的51岁的女性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非机动车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在交强险范围内我全额赔付,超出部分我付60%。现在伤者住院治疗,诊断为第12节脊椎有点损伤,医生建议休息1到3个月。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7000多元,并且已经找保险公司报销了。我上了交强险和三者10万。
事过三个月伤者要起诉我赔偿,请问我已经报销了医药费和修车费,如果再次产生费用保险公司还承担赔偿吗?我这种情况是私了合适还是通过诉讼好??
期待您的答复
谢谢
事过三个月伤者要起诉我赔偿,请问我已经报销了医药费和修车费,如果再次产生费用保险公司还承担赔偿吗?我这种情况是私了合适还是通过诉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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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7 21:45 kevinc……(北京-房山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0年12月27日 22时29分
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超过部分由你赔偿,最好通过诉讼解决,因为原告方的有些证据需要经法院确认后才有效,具体请来电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0-12-27 21:53
可以通过交警调解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协议不成时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
3 孙新律师 2010-12-27 22:31
既然有三者险,就通过诉讼吧,私了的话其余费用可能要自己承担了,因为保险公司一般只认判决。
4 孙新律师 2010-12-27 23:39
诉讼。
5 李同红律师 2010-12-28 06:37
您好,还是通过诉讼解决对您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