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买了东西,选择的是货到付款,但是现在不想要了,我可以拒签吗?拒签会有法律责任吗? 我在网上买了东西,选择的是货到付款,但是现在不想要了,我可以拒签吗?拒签会有法律责任吗?我在网上买了东西,选择的是货到付款,但是现在不想要了,我可以拒签吗?拒签会有法律责任吗?
2014-12-23 13:59 茗茗1(陕西-宝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4年12月23日 14时08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23 14:02
这是可以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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