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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
工伤纠纷 我爱人因在单位休克到就近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输液吸氧治疗,医院让待床入院,后期因在家在次昏倒又来到这家医院住院治疗,现在还在治疗中,单位方面末住院的费用已获垫付。但由于现在不是工伤定点医院,现在给报工伤,住院方面的消费就不与垫付。也不给报销,让我们自己承担。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2014-12-23 09:01 xiaoqi……(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12月23日 09时02分
你好,建议积极收集证据,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要求相应的赔偿。 我的补充: 2014-12-23 09:02

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2 徐卫东律师  2014-12-23 09:02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3 陈晓云律师  2014-12-23 09:03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4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12-23 09:04
申请工伤鉴定
5 李建成律师  2014-12-23 09:07
是可以申请鉴定的!
6 朱孟喜律师  2014-12-23 09:08
先自己实际垫付  后找责任人实际赔偿。承担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2-23 09:14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的
8 孙新律师  2014-12-23 09:24
你好,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9 李同红律师  2014-12-23 09:24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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