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这么处理合适吗?我该如何进一步维权? A无故损坏了我家刚修建的建筑大门(建筑老板尚未交工),当时我报了警,一月以后在我的催促下派出所将主持调解,但调解结果我不同意,也在调解协议上未签字,但最后派出所未通过我,自行和A的家人,建筑老板三方协商给老板赔了800元钱,然后A的家人和建筑老板签了调解协议,请问这样不通过我这个物主和报案人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我该如何进一步维护我的权利,谢谢
2014-12-23 01:06 wangzh……(甘肃-定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12-23 09:08
没有法律效力。
2 钟晶律师 2014-12-23 10:54
你好,是没用的,你可以去找派出所或是他的上级机关的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2-24 10:38
你好:有效,因为大门尚未交工。